服务“五个发展” 坚持“六个原则”
不断推进民事商事审判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杜万华谈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2015-12-25 07:57: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 作者:罗书臻 刘婧
  12月23日至24日,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就会议的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会议具有里程碑意义

  杜万华介绍说,此次会议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之后,“十三五”规划即将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将进入决胜阶段的重要历史时期召开的,是继2007年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后,又一次召开涵盖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及海事海商、环境资源等民事商事审判全部内容,涉及民事商事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各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会议。

  杜万华说,会议认真总结回顾了2008年以来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在完善审判体系、更新审判理念、服务大局、提升审判质效、确保法制统一、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深入剖析了经济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十三五”规划科学布局下,民事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总的任务,要求不断推进民事商事审判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杜万华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专门对会议作出了重要批示,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了重要讲话。与会代表围绕孟建柱书记重要批示和周强院长重要讲话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孟建柱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人民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极大鼓舞了全国民事商事审判法官的工作热情。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站在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密切结合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提出了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中应当坚持的六个原则,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对民事商事审判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八条经验”弥足珍贵

  杜万华介绍说,2008年以来,全国法院民事商事法官和执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克服诸多困难,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有力推动了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业绩影响深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心。

  杜万华介绍说,会议肯定了近年来全国民事商事审判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总结了八条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必须坚持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更好地服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四是必须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根基。五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六是必须坚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推动创新社会治理。七是必须坚持深化司法公开,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八是必须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杜万华表示,人民法院发挥着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推进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民事商事审判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涉及面最广,案件量最大,是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公信力如何,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民事商事审判执行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决定了民事商事审判执行工作不仅关系到人民法院工作全局,而且关系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六个原则”影响深远

  杜万华介绍说,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六个原则”是这次会议的一个亮点和核心内容,周强院长的讲话在科学把握民事商事审判规律的基础上,切中制约民事商事审判司法公信力提升的核心要害,创造性地提出了民事商事审判必须坚持的“六个原则”,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行动指南,对民事商事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杜万华表示,坚持落实产权保护、尊重契约自由、坚持平等保护、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统一、倡导诚实守信和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六个原则”,是以依法履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在科学认识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内在规律,深入剖析当前制约民事商事审判工作质效提升的突出问题基础上,对加强和改进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指引。

  杜万华表示,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这六个原则,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司法助力,应当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民事商事审判执行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对于厚植发展优势的关键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对产权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法人财产权、股权以及具有各种产权性质的使用权、经营权等实行全面周密保护,服务和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切实尊重契约自由,正确处理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和创新活力,维护法律公正的基本价值。三是着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坚持不同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主体权利保护平等、主体发展机会平等,切实实现对各类权利主体的平等保护。四是坚持民事商事裁判体现权利义务责任协调统一,依法保护民事权利,明确判定民事义务,着重培育责任意识,矫正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只讲权利、不讲义务、逃避责任的错误观念和做法。五是在民事诉讼程序和裁判实体内容上全面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发挥司法惩恶扬善的功能作用,依法维护诚实守信、惩治失信行为。六是高度重视程序公正,牢固树立程序意识,明确民事诉讼中不同阶段、不同程序各自的职能,坚决克服诉讼程序同质化问题,有效发挥民事诉讼程序整体效益,全面实现案件审理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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